交付金融帳戶與密碼可能成立三項罪名
交付金融帳戶與密碼可能成立三項罪名:

幫助詐欺罪(刑法 §339)
行為:
把帳戶交給陌生人使用,使其更容易詐騙他人。
刑度:
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加重詐欺罪(刑法第339-4條)
行為:
帳戶被詐團實際使用,且詐團有「三人以上一起犯罪」。
刑度:
一年以上、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洗錢罪(洗錢防制法第19條)
行為:
提供帳戶,使他人得以轉移、隱匿犯罪所得。
刑度:
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🚫如果交付3個帳號以上,另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(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3項)
預約後,安排週一至週五上午10:00〜下午6:00,
到事務所地址:
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58號10樓之3(捷運松江南京站8號出口步行約3分鐘)諮詢。
※若有特殊情形,得協助安排其他時間。
※若有特殊情形,得協助安排其他諮詢地點、視訊會議或電話會議。
諮詢時間,皆以1小時為單位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