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問題與解答
我們常講的「言論自由」,在法律上又把言論區分為「事實陳述」及「意見表達」二種。
這涉及到兩方面的問題,就是:「這樣的行為有沒有可能構成刑事上的犯罪?」、「這錄音檔能不能作為證據?」
一、什麼是「告訴乃論」? 二、 哪些犯罪是告訴乃論? 三、 除了被害人本人,誰也可以提出告訴? 四、 6個月告訴期間 五、 撤告後,地檢署或法院
一、 性騷擾行為人在法律上要背負哪些責任? 二、 性騷擾各項責任的追訴時效到底是幾年? 三、 電視上說的一年時效到底是什麼?
一、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二、「筆錄做完就讓你走,不用請律師」,這絕對是話術!
要讓遺囑「具備法律效力」,不是隨便寫一張紙簽名就可以,必須依照《民法》規定的格式與程序,才會被法院認可。以下是詳細說明:
怎樣算抄襲?
不一定。離婚不一定要打官司,主要看雙方是否「有共識」。以下是台灣目前離婚的三種方式,你可以根據情況選擇適合的途徑:
「押金」或稱「押租金」,是為了擔保承租人因租賃所衍生之債務,所預為支付之金錢。
民法規定:「稱婚生子女者,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。」、「妻之受胎,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,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。」
申請家暴保護令是保護自己安全的重要步驟,流程其實不複雜,只要具備基本證據與資料即可。以下是申請保護令的完整說明:
🧾 一、什麼情況可以提告? 你可以考慮提告的情況包括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