竊錄罪:【我偷偷把這段對話錄下來可以嗎?】
📩當事人很常問律師:「我偷偷把這段對話錄下來可以嗎?」 這涉及到兩方面的問題,就是:「這樣的行為有沒有可能構成刑事上的犯罪?」、「這錄音檔能不能作為證據?」

這樣的行為有沒有可能構成刑事上的犯罪?
如果錄下的這段對話是自己跟對方的對話內容,原則上不會有妨害秘密的問題。不過如果這段對話是對方跟別人的對話內容,自己並沒有在現場,那就極有可能因為「欠缺法律上正當理由」,構成刑法第315-1條第2款的竊錄非公開談話罪!

這錄音檔能不能作為證據?
在刑事案件上,私人之錄音取證行為,不同於國家機關執行通訊監察,如果不是出於不法目的,或以強暴、脅迫等不法手段取證,為了保全證據所錄下的內容,是可以當作證據的。 在民事案件上,因為民事訴訟法並不像刑事訴訟法對證據能力設有規定,就違法收集之證據,在民事訴訟上能不能作為證據?實務上是交給法官去判斷,沒有一定的答案。但只要違法情形不嚴重,大多還是會被法官採為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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